10月10日,中国工商银行率先发布第二则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常见问答。

  工商银行明确,符合条件的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可以进行批量调整。若房贷利率等于或低于LPR-30BP,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工商银行:10月25日实施利率批量调整 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将统一调整至LPR-30BP  第1张

  其中,房贷为浮动利率定价、当前利率高于LPR-30BP的,房贷利率将调整为LPR-30BP(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二套房贷款除外)。

  二套房的利率调整则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若贷款不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由于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利率下限一致,因此无需申请“二套转首套”,工商银行将批量进行利率下调。

  若贷款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且已符合二套转首套住房贷款标准,可以联系贷款经办行申请“二套转首套”,审批通过后可享受更为优惠的首套房贷款利率。

  若贷款在北京/上海/深圳,并且不满足“二套转首套”条件,按照当前二套房贷款政策下限,调整后利率值为:北京五环外LPR-25BP,北京五环内LPR-5BP;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区LPR-25BP,其他地区LPR-5BP;深圳全辖LPR-5BP。

  若住房贷款目前为固定/基准利率定价,可先主动申请转成浮动利率,然后再进行存量利率调整。

  举例而言,若首套房贷执行固定利率定价,利率为4%,在10月15日申请转换为浮动利率定价,由于申请转换时的5年期以上LPR为3.85%,转换后利率为LPR+15BP,10月25日实施利率批量调整将统一调整至LPR-30BP。

  工商银行在另一公告中明确,借款人无需提出申请或提供材料,银行将于10月25日实施统一批量调整。批量调整完成后,将以短信等形式通知借款人。

  工商银行提醒称,由于此次利率调整仅调整LPR加减点,并不调整贷款重定价日,并且不同客户贷款重定价日不同(可能是次年1月1日,也可能是贷款发放日),贷款利率在批量调整时可能未重定价,贷款采用的5年期以上LPR值(定价基准)有4.2%、3.95%、3.85%三种可能,使得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后可能会有所差别。

工商银行:10月25日实施利率批量调整 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将统一调整至LPR-30BP  第2张

  工商银行明确,到了贷款重定价日,贷款进行重定价后,参加此次批量调整的贷款利率将调整至同一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其余五大行在9月底发布的最新公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目前均明确,将于10月31日前完成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