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被没收违法所得35.25万元,罚款200万元。
时任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党委委员孙永亮对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受到警告。
时任珠海华润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行长客户经理周一鸣对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时任珠海华润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行长助理程光宇对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8年。
时任珠海华润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行长周静静对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