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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证券时报·e公司

赣锋锂业董事长带头搞内幕交易!证监会出手  第1张

  赣锋锂业内幕交易江特电机(维权)股票案终于尘埃落定。

  7月5日晚间,赣锋锂业发布公告,披露了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相关人等,同时也披露了该内幕交易案作案手法的更多细节。

  该事件的内幕背景, 是赣锋锂业曾筹划收购江特电机:

  2020年4月29日,江特电机披露公告称,由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行 “退市风险警示”。

  2020年6月8日,江特电机向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袁州区政府)呈报《化解江特电机退市风险措施报告》,提及多项“预防面值低于1元退市的措施”,其中包括“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强二级市场信心”等。

  不晚于2020年6月9日,江特电机董事卢某民拟定《成为江特电机第一大股东方案》,发送给时任董事长朱某。该方案详细说明了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及股票增发方式成为江特电机第一大股东。江特电机总裁梁某、时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闵某章等高管人 员按此方案积极寻找战略投资者。

  2020年6月起,赣锋锂业在袁州区政府的推动下与江特电机接洽。

  2020年6月18日,赣锋锂业董事长、时任总裁李良彬,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时任副总裁、财务总监杨某英等赴江特电机考察,双方就合作事宜进行交流。

赣锋锂业董事长带头搞内幕交易!证监会出手  第2张

  2020年7月4日,赣锋锂业向袁州区政府提出收购江特电机的诉求。

  2020年7月8日,袁州区政府对赣锋锂业的诉求进行回复。

  2020年7月13日,江特电机和赣锋锂业在袁州区政府的组织下举行会谈。

  2020年8月12日,江特电机和赣锋锂业签订《合作备忘录》,约定赣锋锂业独家认购江特电机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发行股票数量 不超过江特电机总股本的30%),成为江特电机的控股股东,李良彬成为江特电机实际控制人。

  2020年8月13日,江特电机披露《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称江特电机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随后赣锋锂业对江特电机开展尽职调查。2020年8月20日,江特电机披露公告称,因双方未能就避免同业竞争的解决方式等关键条款 达成一致意见,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赣锋锂业李良彬、欧阳明、杨某英,江特电机相关董事及高管人员等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但在此过程中,受赣锋锂业李良彬决策安排,由欧阳明具体负责,证券部员工具体操作, “赣锋锂业”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ST江特”股票:

  2020年6月22日,赣锋锂业转入3000万元至“赣锋锂业”证券账户。

  2020年6月23日至7月2日,“赣锋锂业”证券账户买入“*ST江特”股票1567.77万股,买入金额为2648.37万元。

  2020年7月8日至7 月9日全部卖出,卖出金额为2763.29万元,获利110.53万元。卖出股票所得资金沉淀在“赣锋锂业”证券账户中。

  以上违法事实,有江特电机相关公告、相关证券和银行账户资料、 交易记录、交易所计算数据以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对赣锋锂业的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赣锋锂业董事长、时任总裁李良彬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赣锋锂业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1.没收赣锋锂业公司违法所得110.53万元,并处以331.59万元罚款; 2.对李良彬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3.对欧阳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