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江聃

8月5日,由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文发布。《指导意见》提出,利用3到5年时间,要基本建成与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旅游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明显扩大。在组织保障方面,要用好旅游发展基金等既有专项资金,引导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加强资金保障。在年度土地供应中合理安排旅游服务中心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新增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依规用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指导意见》提出五项共15条主要任务,包括优化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完善旅游公共交通服务、强化旅游应急救援服务、加强旅游惠民便民服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发展等。其中,文件对完善旅游公共交通服务着墨颇多。

九部门:加强资金保障 扩大旅游公共服务供给  第1张

在加强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各地将干线公路与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红色旅游景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美丽休闲乡村、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丙级以上旅游民宿之间的连接道路建设纳入交通建设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形成连接主要旅游区(点)的旅游交通环线。推动各地建设一批各具特色、功能完备的自行车道、步道等旅游绿道。支持旅游航道建设。推动打造一批旅游公路。实施国家旅游风景道工程,制定国家旅游风景道标准。支持各地探索智能化旅游标识建设。

九部门:加强资金保障 扩大旅游公共服务供给  第2张

在提升旅游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实施旅游集散中心改造提升工程。依托机场、高铁站、大型客运码头、汽车客运站等交通枢纽,新建、改造一批旅游集散中心,完善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换乘等功能。拓展跨区域旅游集散服务。促进旅游集散中心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发展。鼓励各地建设一批服务于旅游区(点)的旅游停车场,加大生态停车场和立体停车场建设力度,完善停车场充电桩等新能源服务设施,探索推广智能化停车服务。推动各地在旅游高峰期,面向游客自驾车和旅游大巴增设更多临时停靠点,推动有条件的国省干线公路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畅的前提下,增设旅游驿站、观景台、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厕所等服务设施。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要优化旅游交通运输服务。如优化配置重点旅游城市列车班次,增开重点旅游城市和旅游目的地旅游专列,增加旅游城市与主要客源地之间航线航班等。

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认为,《指导意见》强调了政府在旅游公共服务供给中的重要作用,体现了新时代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同时,也提出旅游公共服务的优化还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力量。有分析指出,旅游公共交通服务是文件中强调要重点投入的部分,预计在政策的支持下,将有更多的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在旺季开设旅游专线,这也将有助于企业的营收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