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时报
【环球时报报道 记者 李萌】中国商务部19日发布公告称,中国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丙酸产品反倾销调查结束,最终裁定自7月21日起征收反倾销税43.5%,为期5年。美国《华尔街日报》评论称,这标志着中美两国紧张的双边贸易关系进一步升级。
商务部公告显示,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2024年4月19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之后对倾销和倾销幅度、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继续调查。现本案调查结束,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调查机关作出最终裁定。
调查机关最终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国内丙酸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后者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4年7月21日起,对被调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丙酸是重要的精细化工产品和有机合成原料,广泛应用在食品、饲料、农药、医药等领域,主要用于生产防腐剂、防霉剂、增塑剂、除草剂、医药中间体等。《华尔街日报》今年4月报道称,根据市场研究公司Straits Research的数据,全球丙酸市场规模较小,2022年的市场价值约为13亿美元,其中中国约占全球消费量的1/4。
根据中国海关的数据,中国对美国丙酸的进口量2020年达到顶峰,约为3.5万吨,价值约2600万美元。去年,这一数字下降到1.25万吨。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白明19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一方进行倾销,另一方采取反倾销措施是合理的,这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应对措施。从单个案例来看,中方是依法处理倾销行为。他说:“如果对方进行倾销,我们就会采取相应的反倾销措施。我们采取的措施符合国际贸易规则,以确保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