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田 鹏
近日,上海数据交易所总经理汤奇峰在上海数据交易所数据资产交易市场发布会上介绍,截至今年5月底,上海数据交易所数据产品交易额已和去年持平,预计2024年全年交易金额将达50亿元左右。
上海数据交易所数据产品交易额攀升的背后,折射出我国数据交易市场的蓬勃发展。近年来,我国数据交易市场建设步履不停,具体体现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四梁八柱”愈加稳固、数据场内交易场所数量迅速增加、各地积极探索多层次数据流通交易市场创新实践等方面。
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区块链与数据要素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晓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推进我国多层次数据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有助于激活数据要素市场活力,促进数据流通和价值释放,进而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同时,有利于规范数据交易行为,保护数据安全和隐私权益,促进数据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市场建设步履不停
自2015年贵阳成立全国第一个大数据交易中心,拉开我国数据交易市场建设大幕以来,关于推进相关市场建设工作的政策举措便接连不断。
从国家层面来看,2021年11月份,工信部印发的《“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要素交易平台建设,探索多种形式的数据交易模式;2022年12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了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四方面制度框架,为数据交易市场建设确立了基本方向。
从地方层面来看,北京市印发的《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推动建立供需高效匹配的多层次数据交易市场;广东省印发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构建多层次数据要素市场交易体系等。
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在4月1日至2日召开的全国数据工作会议上介绍,截至目前,国家数据局组建以来各项工作实现良好开局,31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完成机构组建。其中,独立设置机构的有26个,加挂牌子的有6个。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前述职能机构至少已出台大数据、数据要素相关条例21个。
受益于我国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四梁八柱”愈加稳固,各地数据交易中心、数据交易所、数据交易平台等场所机构不断涌现。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包括港澳在内已经成立或正在筹建的数据交易机构多达53家,主要分布在京津冀、长三角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
从交易金额来看,据相关机构公开信息显示,截至目前,深圳数据交易所、广州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等数据交易所交易金额均已超去年全年水平。
上海杉达学院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唐树源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推进多层次数据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意义和作用是多方面的,不但有助于促进数据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提高数据的经济价值,而且数据交易市场的完善能够激发数字经济的创新活力,为各行各业提供数据支持,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同时,数据交易还能促进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通过规范化的交易流程,确保数据的合法合规使用。
精准施策完善机制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数据交易市场建设稳步推进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交易标的、交易主体、交易机制、交易规则程序不明晰等阻碍。
正如陈晓华对记者所言,目前制约我国多层次数据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主要阻碍包括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数据质量和标准化程度不高、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机制有待加强、交易机制和定价模式不够成熟、市场参与主体权责不明确以及跨地区、跨部门数据共享交易机制不健全等方面。
在谈及上述阻碍带来的影响时,唐树源解释称,数据的权属、分类和定价机制尚未完全明确,这直接影响了交易的可行性和效率。交易主体的权利义务界定不清晰,导致市场参与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临不确定性。此外,交易场所的功能定位、交易机制和规则的不统一,也增加了市场的复杂性和交易的风险。
发现问题所在,方能更加精准“施策”。围绕交易标的不明晰情况,唐树源建议,建立统一的数据分类、权属和定价标准,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清晰的交易参考。其次,规范交易主体的权利义务,通过建立信用体系和提高交易透明度,增强市场参与者的信任。
此外,对于交易场所功能定位问题,陈晓华表示,可通过差异化功能设置,明确各个数据交易所合理定位,避免业务重叠。同时,建立科学的数据定价、结算和交付机制,提高交易效率和透明度,并规范交易流程和操作,降低法律和操作风险,保障交易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