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源:控股股东资金占用 公司提示退市风险  第1张

中证智能财讯 ST浩源(维权)(002700)6月26日晚间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5.13亿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新疆证监局关于对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周举东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决定》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5.13亿元(不含利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符合规则9.4.4(六)“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余额达到 2 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0%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的情形。公司应当至少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交易被本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收到新疆证监局的《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后,已与控股股东进行沟通,督促其尽快筹措资金偿还欠款,因公司原冻结控股股东股票已被优先债权人拍卖,控股股东拟处置其名下的在建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用于归还欠款,相关资产权属情况及是否能处置用于还款存在不确定性。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5.13亿元(不含利息)。

公司股票6月26日收盘跌停,收于7.95元/股。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