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拟二审回应每经:防范传染病跨境传播 拟四方面完善制度

  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编辑 陈星    

  6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这也是黄海华作为发言人的首次公开亮相。

  黄海华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6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会计法修正草案、金融稳定法草案、学前教育法草案、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等法律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拟二审回应记者:防范传染病跨境传播 拟四方面完善制度  第1张

  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拟二审,草案在完善常态下防范传染病跨境传播的制度措施方面作了四方面修改。图为中老铁路中国边境站磨憨站入境卫生检疫点位。 视觉中国图

  防范传染病跨境传播拟四方面完善相关制度

  黄海华介绍,2023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根据各方面意见,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完善有关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的规定;二是加强对国境卫生检疫涉及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的保护;三是完善对进境出境人员实施检疫查验措施的规定;四是完善海关、疾控等有关部门的分工协作机制;五是对有关口岸卫生检疫措施的便利化作出制度安排。

  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在完善国境卫生检疫常态化措施和相关工作机制方面,作了哪些修改?

  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提问,黄海华回应,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了常态下防范传染病跨境传播的制度措施。

  一是区分不同情况,完善检疫查验措施。明确海关对进境出境人员可以要求实施体温检测和医学巡查等一般检疫查验措施,还可以根据情况,对有关进境出境人员实施医学检查等进一步的检疫查验措施。

  二是明确海关总署应当根据境内外传染病监测和风险评估情况,不断优化检疫查验流程。

  三是完善海关与口岸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检疫传染病染疫人、疑似染疫人的转送、接收主体。

  四是明确对可能患有监测传染病的人员,海关应当发给就诊方便卡,对持有就诊方便卡的人员,医疗机构应当优先诊治。

  拟完善涉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规定

  2023年8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黄海华称,会后,到湖南、广东、江苏、云南、山东等地调研座谈,并征求地方、部门、高校和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的意见;此外,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面对修订草案较为关注。

  经认真梳理,常委委员、全国人大代表、部门、地方、单位、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和基层群众主要就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违规养犬、噪声扰民、有关违反公共秩序行为以及有关执法程序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经全面审慎研究,部分意见予以吸收采纳。下一步,还要继续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好修订草案。

  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为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的重要功能,修订草案征求了当时全部3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

  黄海华介绍,根据各方面意见,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

  一是完善关于涉未成年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规定。二是,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加规定,公民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有权采取制止行为。三是,一些意见提出,修订草案中“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等表述不易界定、执法中不易把握。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综合考虑,拟作出更有针对性、更具体的修改完善。四是,针对违规养犬、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况,增加对违反法律法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以及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治安管理处罚。五是,按照尊重和保障人权、规范和保障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程序规定,包括完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形;规范提取采集有关信息、样本的程序规定;适当扩大治安管理处罚听证的案件范围;增加规定正在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特定情形的,可以申请出所等。